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申请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为企业,并具备基本条件:
(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和建筑物(GB50016)(GB50160)(GB50156)(GB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与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申请表时请查看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他人代理,需要提供法人代理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
3.经营场所证明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4.安全管道人员资质证书材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员工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检查原件);
5.应急预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调查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7.符合国家标准的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营业场所证明材料